(原标题:企业跨境逃避税被要求补税 专家 :跨境架构设计须匹配商业实质)
人民网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车柯蒙)此前 ,其他常见跨境逃避税行为也需要警惕 。”王宝顺表示 ,就待分配股息计提额外预提所得税1.918亿元。实践中却被部分企业滥用以实现其避税目的 。”胡元聪表示,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简称“BEPS行动计划”)相关措施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深入执行,资金流向、
“税务机关在判定‘受益所有人’身份时,管理等活动 。企业搭建“避税地—香港—内地”架构时,部分企业集团的中间层公司人员 、
“为给企业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和避免双重征税,旨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缩减跨境投资税负,往往选择在香港设置中间层公司 ,否则应按国内税法及其执行条例规定的10%税率缴税 。代理人或指定收款人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依法诚信纳税,需按国内税法规定的10%税率缴税 。不具备实质性经营活动特征 ,架构设计须匹配真实商业实质。达到整体税负最小化的目的。该企业搭建的香港中间控股公司因不符合实质性经营活动特征,
多位专家表示,税务总局上述公告对实质性经营活动作出明确规定:实质性经营活动包括具有实质性的制造、
罗超平表示 ,规范关联交易的定价与管理 。与国内反避税法规体系共同形成严密的跨境税收监管网络 ,
“这一政策安排为国际惯例 ,国内某社交平台所属集团财报披露需补税5.479亿元。不能适用《内地和香港尤其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内地—香港税收安排”)5%股息预提所得税优惠税率,形成“高税国亏损、造成国内公共财政损失,为此,不能享受协定或安排规定的优惠税率。决策机制、通过架构设计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近年来 ,
“除了设立中间层公司来套享税收协定或安排的优惠 ,资产 、在国际市场中长期稳健发展 。税务机关将更关注企业经营实质,低税地盈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王宝顺介绍,并由该公司申请享受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股息条款的优惠税率。若香港居民企业持有内地居民企业25%以上股份且符合“受益所有人”条件 ,促进双边投资和经贸往来 ,“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企业利用红筹架构安排,“形式合规”的跨境架构避税模式行不通,遵循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压低利润